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

桃縣噪音防制費 符合補助原則後就發放

桃園縣議員郭蔡美英今天質詢時說,桃園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及回饋金,相關經費中央已核撥,縣政府何時才能發給居民,她希望縣府在發放時,儘量能站在民眾立場。

桃園縣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,桃園航空站未移撥前,民眾向桃園航空站申請的補助費部分,航空站尚未審查,等到縣府環保局11月接收後,才轉由環保局審查,並等到今年12月底補助款才會匯進縣府,再經噪音現場勘查核准,符合助原則才會發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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