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

近鄰噪音公寓大廈規約 環署修規範

發現鄰居製造噪音很吵,打電話通報環保人員,不過等到稽查人員到了現場,噪音就沒了,一點效果都沒有。所以環保署最近完成相關規範,就是讓住戶自行管理。只要經過住戶的同意,可以公告時段,禁止像是唱卡拉ok或是裝修工程等噪音,而且不必檢測噪音值,如果有違反,可以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。

有的鄰居愛唱卡拉ok,或是小孩跑來跑去,還有室內裝潢改建不斷,甚至半夜洗衣機很大聲,這些噪音通常都很難測到超出標準,讓不少人苦不堪言,因此環保署最近修改「近鄰噪音公寓大廈管理規約」,把這四項近鄰的噪音納入規範,將來只要一半的住戶同意,就可以檢舉製造這些噪音的鄰居。

 環保署表示,目前民眾的環保案件陳情,四成一都是檢舉噪音,現行民眾對於近鄰噪音,可以報請警察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處理,不過常常是人到了噪音就不見了,現在通過新的管理方式,由住戶自行規範,有民眾當然贊成,但是也認為管理應該要分時段,否則太嚴格了。
新的方式預計在九月底上路,希望由社區居民,達成內部的共識,提高自律,盡量不要去吵到別人,只不過製造噪音屬實又不改善,還是可能被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,問題是噪音的認定是主觀感受,並沒有明確的規範,到時候執法時,恐怕多少會引起爭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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