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有的人聽力好,有的人聽力不好,所以對同一個「聲音」大小的感受,其實每個人都不一樣,是一種很主觀的感覺。
那麼在學術及科學上,我們還是需要去把一個「聲音」進行量化,這時候我們會用到「分貝(decibel)」,簡稱dB
在分貝的系統裡,有音場強度都被考慮為最小聽覺音量的倍數,而最小聽覺音量的10倍,就稱為bel(取名自 Alexander Graham Bell)
例如:一個音場強度是10的3次方,則紀錄為3 bels;音場強度是10的6次方,則紀錄為6 bels。
而分貝,顧名思義,分割bel,把一個bel分割成10份,每一份就稱為一個分貝(dB)
分貝的計算公式如下:
其中:10^(-12) = 最小聽覺音量(瓦/m2)
l=要轉換的音場強度(瓦/m2)
從公式來看,其實可以看出分貝量是不能相加的,就如同聽演唱會時,吉他的音量及主唱的音量若同為70dB,總音量並不是70dB+70dB=140dB
而需要透過公式的計算,
一般來說,人耳約可聽出1dB的差異,1dB以下則幾乎聽不出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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